西南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
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照《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3号)、《关于印发〈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校〔2020〕337号)和中心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中心成立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中心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中心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情况处置小组,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中心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中心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材料审核小组,按照中心材料评议办法,客观、公正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中心成立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中心2022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1名,具体如下: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中心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已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评定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20%+专业基础×80%(发表论文×20%+硕士论文×35%+研究计划×25%)。
具体名单见我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三)综合考核方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中心2022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主平台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为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
(四)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2年4月19日上午9:00,地点:蚕学宫101会议室。
(五)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四个项目。
面试阶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8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六)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60%+创新能力×10%+综合素质×10%
综合成绩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七)考生身份核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在进行综合考核时待查。
(八)综合考核设备准备
1. 熟悉综合考核远程操作平台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用品,具体要求详见《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考生须知》。
考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凭学信网账号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①下载安装;②注册登录;③实人验证;④阅读系统须知;⑤选择报考学校及考试;⑥确认准考信息、承诺书;⑦交费(本次综合考核免费);⑧选择面试考场;⑨进入考场前实人验证;⑩远程面试。
2. 考生端设备要求
中心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秘书将在综合考核前2-3天视频连线各考生进行远程网络平台模拟演练,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综合考核工具及考生身份核查材料原件及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并保证通讯和网络畅通。考生端必须实行双机位(有高清摄像头的电脑+手机或双手机或有高清摄像头的双电脑)、双网络(电脑wifi+手机4G)。不得使用耳塞等视听设备。综合考核前考生根据指令考生在视频前拿着摄像头环视一周,便于考官查看环境,考生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双手放到桌面上,一个设备置于考生正前方,一个设备置于考生侧后方,便于考官全程督查考生。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拟录取方式
中心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遗传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三个专业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拉通排序,按照申请人综合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公示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 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 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 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 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guohuizhen@swu.edu.cn),纸质档寄送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蚕学宫305室,联系人前沿生物-王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520。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于4月15日前提交本人签名的《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pdf),发送到指定邮箱:guohuizhen@swu.edu.cn,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中心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中心将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人口信息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心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中心,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中心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和咨询释疑
1. 拟录取名单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在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中心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中心成立以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工作纪律
对于博士招考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和中心官网(http://biosci.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1987, 联系人:郭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蚕学宫 510办公室
本办法由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