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以人为本
做实细致化招生工作服务,及时发布相关工作信息。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人性化关怀,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招生监督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中心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中心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招生录取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相关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网络远程考核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中心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应急情况处置小组组织复试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中心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检查监督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中心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材料审核小组,按照中心材料评议办法,客观、公正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材料评议成绩,择优推荐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人员名单。
中心成立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核
(一)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中心2023年拟招收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15名,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代码 |
拟招收普通计划人数 |
备注 |
071000 生物学 |
15 |
非定向 |
(二)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中心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已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评定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一定数量的考生进入综合考核。
具体名单见我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三)综合考核方式
学校2024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地点:南区行政楼408会议室。
(五)综合考核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面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和外语水平四个项目。
考核要点 |
评价指标 |
专业知识 |
通过考生PPT陈述,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研究潜力、学术志趣、学术研究计划等 |
英语水平 |
重点考查考生对英语的综合应用能力,如口语的表达、个人听力等 |
创新能力 |
重点考查考生的分析能力、发散思维及想象力等 |
综合素质 |
重点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如思维敏捷程度、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及举止表达等 |
面试阶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六)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专业知识×60%+创新能力×10%+综合素质×10%
综合成绩以二级学科专业为单位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七)考生身份核查。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在进行综合考核前核验。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一)拟录取方式
中心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按照申请人综合考核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一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中心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公示
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组织公示。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 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 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 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 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 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 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 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zhangxiaolu@swu.edu.cn,纸质档寄送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蚕学宫412室,联系人前沿生物-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1520。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于4月21日前提交本人签名的《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pdf)(附件1),发送到指定邮箱:zhangxiaolu@swu.edu.cn,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中心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中心将通过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心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在综合考核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中心,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入学后3个月内,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和咨询释疑
1. 拟录取名单根据研究生院通知在中心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中心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中心成立以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综合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综合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和中心官网(http://biosci.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1520,联系人:王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蚕学宫 305办公室
本办法由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生物学研究中心
2023年4月18日